──甲州採訪部副主任
甲州總警長拿督威拉蔡義來日前公佈,甲州今年1月1日至今的罪案數據下降19%至2870宗,去年同時期的數字是3561宗。
罪案下降19%,聽起來可說是好消息,但為什麼人們總是覺得州內罪案依然頻仍?
翻開12月分的《今日馬六甲》,看到的還是一宗宗治安不靖的新聞:武雅拉也后巷攤檔在今年12月4日遭毛賊光顧,販商更指偷竊案常發生,讓他們忍無可忍;豆腐街著名木桶製作老人陳卓添今年12月8日,光天化日下遭搶劫及毆打;亞羅牙也格勒末工業區外勞投訴頻頻被掠奪及打搶;瑪琳再也羅厘維修廠進賊,外勞遭捆綁,廠內12個大電池及零件被偷;老少黨竊匪在甲郊外瓜拉雙溪峇汝數個甘榜明目張膽偷竊,讓居民防不勝防!
上述罪案皆有經過報章報導,但只是冰山一角,相信還有更多的案件沒有被“報導”及被“揭發”。
警方的數據卻是下降的“好消息”,讓人摸不著頭腦。
警方在統計罪案數據時,是以什麼方式去計算?又或是大部分市民在遇罪案時因麻煩而不去報案?警方罪案數據與我們“感受”罪案的情況不符,到底問題出在哪?
常聽人說,當遇上罪案時到警局報案,往往就需花一段很長時間,一些人因此而選擇不報案;也曾聽人說,遇到小罪案去報案時,被警員“勸說”不用報…這些情況是否造成警方罪案數據減少的原因?
若說現今的治安差,相信很多人都會認同,民眾如今都會盡力做好防範工作,如看顧好自己的財物、財不露眼、出入時觀察四方等,以避免成為竊賊目標。
民眾在自保的當兒,但願警方也不會“滿足”于罪案數據下降的成就,繼續加強保安工作,盡一切努力讓罪案真正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