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学学院董理事会声明 指何启良指责与事实不符
南方大学学院董理事会就“不被南大学院续约”事件郑重声明,指何启良副校长的指责与事实不符。
声明指,如当事人能提呈确凿的证据,董理事会属下纪律委员会,肯定将即刻开会讨论。
该校董理事今午发表文告指出,本月22日,何启良召开记者会,针对合约于本年底届满,不获再度更新续聘事,指责校方欠交代,同时对校长提出9项不是,引起混肴,该校董教学深表关注。
文告指出,按校方惯例,凡教职员聘约届满而不再续聘者,校方将于两个月前发出通知书予有关同事。
董理事会认为,按双方同意的合约期满后,不论校方或有关教职人员都有续或不续聘的权利,更何况何副校长于本月4日,提交予人事处表格中注明离职原因乃“工作合约期满”。
因此,董理事指出,对于何副校长不被续约而产生的不愉快事件,照理不该发生。
“若教职员有宝贵意见或不满,应通过正常管道交流,经董理事会查实后,若有缺点则改之,无则引以为戒,倍加自勉。”
另外,董理事担及,虽然报章没有刊登何副校长指责祝校长的9项内容,惟当事人通过社交媒体广为渲染,时值校方招生之际,若疑团莫释,将带来负面的影响。
董理事会要郑重声明,除非有凿的证据,否则若当事人继续进行不正确的指责,为了南方大学学院声誉,以及保护数千师生优良的教学环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董事会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