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將接改善建議 發新通令反貪
(布城27日訊)反貪會將會向各政府部門發出新的通令,有關通令將包括各種反貪會提出的改善建議,以期杜絕貪污的機會與空間。
反貪會副首席專員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指出,這項新通令將成成為政府部門、各局、各政聯公司及相關單位的指南,以遵守反貪會提出的各項建議;通令將包括有闡明現有的法律管道、應該依據的系統程序及工作流程。
他指出,如果政府部門和政聯公司,沒有遵照這些改善建議,那么有關單位的主管或相關方面,可以面對對付行動。
沒改善將受對付
他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有關通令的草案,仍然在與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討論,因此希望可以在明年通過和發布。
他指出,反貪會每年都會將各種建議,納入檢查和咨詢書面報告中,過后發給各政府部門。
“但是,有時候部門主管等等,都會延誤執行這些建議,儘管我們會每3個月、6個月及每一年做定期檢查。”
他指出,無法落實這些改善建議,是一項嚴重的行政錯誤。
“部門主管必須對無法執行建議負起責任。不過,若主管已指示下屬執行,但對方沒有遵守,那下屬將受到對付。”
慕斯達法解釋,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7(c)、(d)、(e)條文賦予反貪會權力,可給予面對管理機制問題或提出要求的政府部門、各局或任何人勸告及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