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受法令所限 不能公佈調查報告
(吉隆坡27日訊)反貪會今日指出,基於法律的限制,反貪會不能公布26億令吉政治獻金案件捐獻者的身分。
反貪會特別行動組主任拿督巴赫里指出,2009年反貪會法令不允許反貪會對外公布詳情。
“要反貪會公布調查結果沒有問題,只要沒違反法律規定;但目前的法律條文不允許反貪會這么做。”
下週交報告給總檢察署
巴赫里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前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布達立日前也表明,反貪會無權限公布案情,直至案件被帶到法庭,反貪會希望各造明白此事。
他希望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身為立法議員,能夠明白,並提出能夠修改法令的建議,允許反貪會公布調查結果。
他也強調,反貪會將會透明、自由與專業的調查SRC國際公司投資風波和26億令吉政治獻金案件。
他指出,各造都應明白,反貪會所採取的行動是自由與專業的,負責此案的調查隊伍,都對反貪會首席專員丹斯里阿布卡欣與副首席專員拿督斯里莫哈末蘇克里對此案秉持著的強硬態度,表示尊重與驕傲。
“如果案件能夠成立,反貪會的責任,是在下周在呈交調查報告給總檢察署時,提出提控建議;反之亦然。”
巴赫里今日的文告,是針對《新海峽時報》前總編輯拿督卡迪耶欣與拉菲茲日前的言論;卡迪耶欣日前指反貪會聲稱在毫無壓力下,調查SRC國際公司投資風波和26億令吉政治獻金的言論,是為了讓民眾相信該會宣布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沒有涉及上述課題的結果。
至於拉菲茲,則要求反貪會公布政治獻金金主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