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今日指出,基于法律的限制,反貪會不能公布26億令吉政治獻金案件中,捐獻者的身分。
反貪會特別行動組主任拿督巴赫里今日發表文告指出,2009年反貪會法令不允許反貪會對外公布詳情。
他說,要反貪會公布調查結果並沒有問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但目前,現有法律條文不允許反貪會這麼做。
他指出,前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布達立日前也說過,反貪會沒有權限公布案情,直至案件被帶到法庭,因此反貪會希望各造能夠明白此事。
他希望,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身為立法議員,能夠明白,並且提出能夠修改法令的建議,允許反貪會公布調查結果。
他強調,反貪會將會透明、自由與專業的調查SRC國際公司投資風波和26億令吉政治獻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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