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蒲種14哩巴剎
(蒲種27日訊)梳邦再也市議會重新規劃管轄區內10個巴剎,但衍生種種問題,包括一個攤位將派發2個執照、小販無法在原位營業,以及縮小攤位的營業範圍等,引起蒲種14哩巴剎小販不滿,要求重新檢討及在實行新措施前先聆取小販們的心聲和意願!
據了解,蒲種14哩巴剎設立已超過30年,小販當初只在巴剎內營業。
隨著當地的人口增加,小販攤位逐年增加,單單巴剎外就有逾120個小販,一些小販擁有執照和每年支付360至390令吉的租金,部分小販已多年申請執照而無法獲批,另一群小販則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照常營業。
冀在原位營業
市議會于11月宣佈 ,從明年開始調整小販執照費,執照費是根據小販營業的天數、攤位計算。
市議會官員也因此重新規劃蒲種14哩巴剎外小販攤格,許多早前無法獲得執照的小販,陸續獲得市議會口頭承諾的批准執照,但當局沒妥當安排卻引來小販們的怨言。
小販紛紛向今早前往了解狀況的馬華蒲種區會秘書劉有福大吐苦水。
小販希望可在原位營業,而非被安排在不合適的地段,也懇請當局在規劃巴剎期間聆聽他們的心聲。
“一些小販是流動性的營業,沒有固定攤位和時間擺攤營業,可是當局批准一個攤位擁有2張執照前,是需確保可照顧到雙方的小販。”
他們指出,經過規劃后,營業的攤位被縮小,擔心現有的貨物沒有足夠地方擺放。
劉有福:接逾20小販投訴
馬華蒲種區會秘書劉有福指出,自從市議會重新規劃蒲種14哩巴剎后,接獲當地逾20名小販的投訴。
他說,蒲種14哩巴剎隨著時代的進步和人口的增加,造成巴剎外越來越多小販前來擺攤營業。
他指出,不過巴剎外的小販當時無法獲得任何執照,他于2004至2006年擔任市議員期間,即向市議會要求發出執照的批准。
他指出,意即目前當地的小販部分持有執照,另一部分的小販是沒有執照,同時引發攤位重疊的情況。
“希望市議會召開對話會,確保所有小販清楚了解最新政策,避免農曆新年期間會出現糾紛。”
他也抨擊當地市議員不做功課和沒親自會見當地小販,造成小販投訴無門。
他週日早聯同蒲種14哩新村聯邦村委會副村長謝木元、委員葉瑞明、陳亞蔭、林官付和黃發明,前往蒲種14哩巴剎巡視和了解小販的心聲。
安排到別的攤位
★吳多烈(65歲,年糕兼熟食小販)
在原位已營業超過20年,可是經過規劃后,被安排到另一個攤位營業,甚至指我的原位將有新小販營業。
我本身持有執照,每年都得支付30令吉的執照費和360至390令吉的租金,基于巴剎早前是沒有規劃好所有攤位,所以我也認同當局採取的措施,只是對方也應聆聽我們的心聲,讓原有的小販返回原位營業。
不允許週日擺攤
★謝家豪(40歲,包販)
在面試時已清楚表達意願,要求在每週二、六和日營業,奈何當局卻不允許我在週日擺攤營業,因週日當天將會有另一個小販營業。
我的攤位也已被縮小,試問我如何營業呢?
與他人共用攤位
★潘敏春(48歲,藥材販)
在蒲種14哩巴剎營業超過6年,也多次向市議會申請執照都未批准,偶爾還得面對執法組的取締行動,一個罰單的款額都需50令吉,聽聞目前已調整為一張罰單80令吉。
每天都需擺攤營業,當局卻要我和另一名業者在同一個攤位營業,對方只在週六擺攤,可是費用卻得由我一人支付,有欠公平,我非常不願意與業者共用一個攤位,希望當局可做出考量。
不給回原位營業
★韓秀梅(67歲,豬腸粉小販)
在原位已營業了9年,可是為何對方不允許我在原位營業呢?
當我知道被安排在其他攤位營業后,馬上向當局反映本身的意願,對方只是口頭承諾,未有任何的書信證明。
規劃至尾端角落
★沙里(53歲,玉蜀黍小販)
營業了10年以上,並持有6年的執照。
當局卻因重新規劃巴剎而將我安排至尾端的角落旁,該處無人潮,我現今的位子是屬于中心點,很多人會前來購買玉蜀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