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挖洞.沒安全措施 轎車撞入8呎深大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承包商挖洞.沒安全措施 轎車撞入8呎深大洞

劉博文(左2)及民政黨投訴局委員張健鋒(左),前往事發現場巡訪。
劉博文(左2)及民政黨投訴局委員張健鋒(左),前往事發現場巡訪。

(班丹27日訊)為建造大型廣告,承包商在路肩挖掘深達8尺大洞后,缺乏安全措施及指示牌,以致駕駛者為閃避野狗撞入洞內,四輪朝天,幸未造成人命死亡。



事主林先生透過電話指出,他于本月23日凌晨獨自驅車回家途中,在柏蘭嶺路3/10一帶,為了閃避突然出現的一群野狗,將轎車駛向左邊道路,卻失控撞樹及小路墩,導致整輛車撞進長15尺寬21尺的洞內。

他說,該道路是他回家必經之路,從未得知該處正在進行廣告牌的工程,且已挖掘如此大洞。

他說,事發地點沒路燈,適逢凌晨天色已暗,僅靠附近餐館的微弱光芒,難以發現該處有工程。



轎車報銷

“所幸當時臨近的餐館仍未關門,大家聯手將我拖出車外,所以未有人命傷亡。”

他指出,轎車經此一撞已報銷,損失約1萬令吉,加上拖車費及醫藥費等,總損失絕對超過1萬令吉。

由于林先生今仍在家中養傷,《中國報》記者今日在民政黨蓮花苑投訴局主任劉博文帶領下,前往事發現場巡訪。

現場可見,仍有少許零件散落在附近。

劉博文:應放置閃光燈告示牌

劉博文認為,工程發展商在工程進行前未有做好完善的安全措施,導致意外發生。

他說,一開始發展商只是用木棒及繩子將路洞圍起,加上該處缺乏照明工具,入夜后經過該處會非常危險,一不小心就會將轎車駛進洞內。

他認為,發展商應該要事先做好安全措施,如放置閃光燈及告示牌,讓民眾得知工程進行中。

他承諾,將在明日致函安邦再也市議會,要求市議會採取行動,確保發展商興建完善的安全措施后才動工,避免再度發生意外。

經過都會害怕
★陳杏美(55歲,居民)

自從有人發生意外后,每次駕駛摩哆經過都會很害怕。

希望有關當局盡快改善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增添閃光燈,避免再有意外發生。

沒工程告示牌
★古瑪(30歲,居民)

我和林先生是多年的鄰里關係,從未聽說他發生交通意外,這次是第一次。

有關大洞並沒有相關工程的告示牌,在意外發生以前,我們都不知道該處有一個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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