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化管理年賺15億 地下賭網也有CEO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企業化管理年賺15億 地下賭網也有CEO

構圖:本報美術組
構圖:本報美術組

(吉隆坡28日訊)非法賭博行業企業化,總執行長、州總監和顧問等職位,一應俱全!



國際賭博集團與本地私會黨勾結,在全國各地設立數百間非法賭博網座,更設有總執行長(CEO)、總監及顧問等“職位”,經營大馬最大的地下賭博王國。

國文《每日大都會》報導,國內大小非法賭博網座,多數與澳門、香港等國際賭博集團有關聯,他們採用類似“連鎖加盟”的形式,在全國各州設立賭博網座,每日牟利至少30萬令吉,一年可賺取至少15億令吉。

全國設數百賭博網座



消息指出,除了幕後大老闆及海外金主,賭博集團還設有總執行長、顧問、會計員、技術人員等多個中央職位,再在全馬11個州屬設立各州總監,負責經營及監督當地的賭博網座。

據悉,這些職位上下階層分明,各崗位的職責也很明確,分工之細足以媲美一般大企業,有效經營本地賭博生意。

由於賭博網座皆採用統一的網上賭博系統,集團只需聘請廉價外勞看守員,足不出戶,即可了解各地網座的每日盈利和賭徒勝負率等,旗下員工想要盜取盈利也無從下手。

為了防止遭執法單位取締,賭博集團也會與地方上的私會黨勾結,由後者“出人”維護賭博網座在當地的生意,每個月再瓜分網座的部分盈利。

據悉,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反黃、黑、賭特工隊(STAGG)已鑑定這些賭博集團的各州網座地點及大小頭目,並逐步展開取締行動,搗毀大馬最大的地下賭博王國。

援引防範罪案(修正延伸)法
今年捕20中上層主管

獨家報導:林榮國

非法賭博網座屢遭取締,但仍“春風吹又生”,警方因此祭出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單單今年內便逮捕約20名賭博集團中上層主管!

武吉阿曼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1名資深反賭警官告訴《中國報》,由於非法賭博集團從老闆到看守員有太多階層,警方取締後較難揪出幕後老闆。

“往往警方取締賭博網座後,逮捕的只是幾名外籍看守員及主管,但他們皆沒見過幕後老闆,就算是收賬上層也只是派跑腿到店面收錢。”

他透露,警方今年被授予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這把“利器”後,至今已逮捕約20名在集團中上層的涉賭人士,相信不久即可順藤摸瓜逮捕集團幕後老闆。

遊戲程式動手腳十賭九輸

警方揭發,賭博集團採用網絡賭博模式後,在遊戲程式編寫方面“動手腳”,設下圈套令賭徒“十賭九輸”!

武吉阿曼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主任拿督羅斯里指出,賭博集團讓賭徒以為他們能夠靠賭致富,實際上是欺騙他們,讓賭徒一直賭一直輸,最後賭徒的錢財全成了賭博集團囊中物。

他透露,所有網絡賭博遊戲程式,約90%是讓賭徒輸錢的程式設計,只有10%是讓賭徒贏錢的。

“警方一向對非法賭博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並積極展開‘骰子行動’(Ops Dadu),取締國內大小賭博網座。”

羅斯里說,警方也與國能公司(TNB)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聯手,切斷賭博網座的電源及網絡服務,防止他們死灰復燃。

幕後大老闆身分保密

消息指,賭博集團為了防止遭臥底潛入收集情報,經營及監督賭博生意過程皆做足保密功夫,幕後大老闆的身分,連組織的“上層”也沒多少人知道。

據悉,由於擔憂執法單位派遣臥底埋伏,賭博集團一般上不敢輕易招攬外人進入組織“核心”,以免經營模式被揭發後,殃及幕後老闆及海外金主的其他生意。

一般上,賭博集團也避免聘請本地人士任職,連賭博網座看守員也屬意較廉價及保密的外勞,因後者就算是在“高層”巡視店面時,由於語言及人生地不熟等原因,也較難對集團造成傷害。

經營賭博網座的成本及賭博集團的盈利

1)設立每間賭博網座的成本:約7萬至8萬令吉(包括租金、桌椅、裝修費用、網絡服務費用、賭博機、看守員及員工的薪水等)

2)每個州屬的賭博網座:約50至100間

3)每個州屬的賭博網座一日盈利:約30萬令吉

4)非法賭博集團的一年盈利:約15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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