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注冊.夫逝世 要代領公積金求助律師
丈夫逝世,因沒有註冊結婚,所以無法代領社險賠償。
⊙藍女士指出,她的丈夫不久前突然逝世,獲得社險賠償。
她說,由於她和丈夫在1991年結婚時,並沒有註冊,只有拍結婚照。
孩子可領取
她指出,她和丈夫育有4個孩子,孩子的報生紙上父親姓名欄都是填上丈夫的名字。
她說,她如今無法代領丈夫的社險賠償,儘管她已向宣誓官宣誓,也取得村長的認證信件證明夫妻關係,還是不能領取丈夫的公積金,但公積金局指可由孩子領取,卻沒有說明要多久的時間。
她想知道,她是否真的沒有機會再上訴,爭取領取丈夫的社險賠償?
★林若輝律師
自1982年3月1日起,沒有註冊結婚的夫妻,即使生了孩子、通過所有宗教傳統儀式或拍了結婚照等,在法律上並不算是合法夫妻。
因此,藍女士是不能代領丈夫的社險賠償金和公積金,除非丈夫生前有遺書交代,藍女士是受益人。
一般上,只要年齡18歲後,就能代領已故父親的公積金。
此外,我也建議藍女士,可以找一名律師來為她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