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6车企图杀妻 莽汉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烧6车企图杀妻 莽汉不认罪

日前在轻快铁站旁泊车场纵火,企图杀妻的莽夫,今早在灵市地庭被控蓄意纵火罪,他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案订明年1月27日过堂。



26岁被告布迪曼(送信员),被指在本月21日中午12时50分至下午1时15分左右,在灵市西路,使用装汽油燃料的矿泉水瓶,抛向受害者莫哈末诺(20岁)的普腾威拉轿车,导致该轿车及其他公物着火,全部损失约44万9600令吉。

被告此举牴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


摄影 卢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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