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德士業者建議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和政府,如果要讓優步(Uber)、MyTeksi和Grabcar召車服務合法經營,那麼就必須規定他們征收更高的車資。
Big Blue Capital(M)私人有限公司創辦人拿督沙蘇峇林指出,這個建議是公平和合適的,以便不會造成我國德士被欺壓。
他指出,如果他們的車資比德士低,那麼一定會沖擊德士業,搭客就會選擇使用這些召車服務。
他說,這些召車服務的車資本就應該更高,因為他們是奉行著共車概念,相反的德士的車資,就只是向一位搭客征收。
他告訴“馬新社”,這些召車服務也應該登記在服務車准證下,而不是租駕准證下。
他也促請政府,先解決德士的問題,才來批准讓召車服務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