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HLAS起訴4造非法充公產品 首宗電子煙訟案討公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IKHLAS起訴4造非法充公產品 首宗電子煙訟案討公道

祖哈斯尼(右起)連同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主席利瑞安阿都拉和其中一名馬來商人莫哈末泰益,入稟法庭,要求歸還所有被充公的電子煙產品和索償。
祖哈斯尼(右起)連同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主席利瑞安阿都拉和其中一名馬來商人莫哈末泰益,入稟法庭,要求歸還所有被充公的電子煙產品和索償。

(吉隆坡28日訊)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IKHLAS)今日入稟法庭,起訴衛生總監和另3造,在取締行動時非法充公馬來商家出售的電子煙和周邊產品。



該協會除了索償至少100萬令吉,也要求有關單位歸還被沒收的相關電子煙產品。

這也是首宗電子煙訴訟案;該協會是通過律師祖哈斯尼入稟,並將衛生總監、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總監、柔佛州市議會及警察總長,列為第1至4答辯人。

該協會除了向答辯人索取普通和特別賠償,也索取100萬令吉的懲戒性和嚴重賠償,以及每年附加5%利息,利息從入稟日期算起。



索取100萬懲戒賠償

該協會除了要求答辯人必須在7天內,歸還所有被充公的電子煙產品,也要求法庭發出禁令,禁止所有答辯人通過官員、工作人員、代理和代表,充公、處罰或罰款該協會出售電子煙及周邊產品的會員。

起訴人在訴狀中指出,第3答辯人在今年12月15日,取締起訴人出售電子煙的會員時,指出售電子煙是非法及牴觸法律,而充公約40萬令吉的電子煙產品。

起訴人說,當時執法單位也援引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向會員們開出罰單,原因是會員們沒有展示價格和無牌營業。

尚無法律或部長指電子煙違法

起訴人說,目前未有特定法律或內閣部長,指電子煙屬違法,因此執法單位的做法根本不合法、錯誤、越權及有惡意;而且第3答辯人在充公電子煙相關產品至今,並無提控任何人。

“至今,亦同樣未有任何的電子煙商家,被指出售含有毒品,尼古丁等的電子煙液,或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及被控上庭。”

起訴人說,第3答辯人不發出營業執照給商家,也已越權。

起訴人也不認同第1答辯人,向廣大媒體指電子煙液含有尼古丁和毒品成分的說法。

起訴人指答辯人的行為和做法,已讓起訴人的會員蒙受損失及面對壓力,即使他們目前已做促銷活動,但依然擔心有關單位會再次取締,讓商家無法在明年1月1日前清掉所有貨源。

起訴人說,答辯人令起訴人蒙受損失,因為後者是自掏腰包購買貨源,甚至已在州內外訂購貨源。

對是否禁售有疑惑

祖哈斯尼指出,由于其當事人對于電子煙是否被禁售一事感到困擾,而選擇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法庭作決定。

他週一在吉隆坡法庭外向記者指出,雖然柔佛州已禁止發出營業執照給電子煙商家,以致商家們的貨源被執法單位充公,但至今,依然沒有說明電子煙是否已牴觸毒品法令。

此外,其中一名電子煙商家莫哈末泰益受訪時指出,他在森美蘭出售電子煙已有3年,大約在2個月前,衛生部官員突然到其店面出示一張通告,指他已牴觸法律,要充公其電子煙及周邊產品,當時並沒有警員在場。

他說,他當時沒有給予機會解釋,他是有營業執照的。

“我不知道我的貨目前在哪里,政府官員至今也沒有告知下一步行動是什么,會否將我提控上庭。”

他說,他是跟親友借錢開始這盤生意,衛生部官員充公其貨源後,導致他蒙受5萬令吉損失。

他說,目前沒有法律說明電子煙是否觸法,若有法律,他們一定會遵守。

譴責市議會沒收電子煙

利瑞安阿都拉則指出,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目前已有1000名來自全國各地的會員,出售電子煙和周邊產品。

他指責柔佛州市議會作出沒收電子煙的決定,因為商家們已決定要遷出柔佛州,到其他州發展。

“我們選擇入稟法庭,不是挑戰政府,而是要討回公道,尤其是向衛生部官員。”

他指出,柔佛州蘇丹指明年1月1日才全面禁止出售電子煙,但該州市議會目前已陸續開始展開取締行動,這是否意味著政府官員不遵守蘇丹的諭令?

他說,電子煙課題紛擾已久,但是衛生部長至今卻沒有給予明確的指示,繼續沉默寡言。

“我們會在短期內向首相提呈備忘錄,指責這名部長的行為,同時也要告訴這名部長,因為他不負責任的行為,已有許多人不會在第14屆全國大選支持他。”

他說,該協會是捍衛馬來商家的權益,因此在這項訴訟中,他們絕不會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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