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HLAS起诉4造非法充公产品 首宗电子烟讼案讨公道 | 中国报 China Press

IKHLAS起诉4造非法充公产品 首宗电子烟讼案讨公道

祖哈斯尼(右起)连同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主席利瑞安阿都拉和其中一名马来商人莫哈末泰益,入禀法庭,要求归还所有被充公的电子烟产品和索偿。
祖哈斯尼(右起)连同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主席利瑞安阿都拉和其中一名马来商人莫哈末泰益,入禀法庭,要求归还所有被充公的电子烟产品和索偿。

(吉隆坡28日讯)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IKHLAS)今日入禀法庭,起诉卫生总监和另3造,在取缔行动时非法充公马来商家出售的电子烟和周边产品。



该协会除了索偿至少100万令吉,也要求有关单位归还被没收的相关电子烟产品。

这也是首宗电子烟诉讼案;该协会是通过律师祖哈斯尼入禀,并将卫生总监、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总监、柔佛州市议会及警察总长,列为第1至4答辩人。

该协会除了向答辩人索取普通和特别赔偿,也索取100万令吉的惩戒性和严重赔偿,以及每年附加5%利息,利息从入禀日期算起。



索取100万惩戒赔偿

该协会除了要求答辩人必须在7天内,归还所有被充公的电子烟产品,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所有答辩人通过官员、工作人员、代理和代表,充公、处罚或罚款该协会出售电子烟及周边产品的会员。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出,第3答辩人在今年12月15日,取缔起诉人出售电子烟的会员时,指出售电子烟是非法及牴触法律,而充公约40万令吉的电子烟产品。

起诉人说,当时执法单位也援引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向会员们开出罚单,原因是会员们没有展示价格和无牌营业。

尚无法律或部长指电子烟违法

起诉人说,目前未有特定法律或内阁部长,指电子烟属违法,因此执法单位的做法根本不合法、错误、越权及有恶意;而且第3答辩人在充公电子烟相关产品至今,并无提控任何人。

“至今,亦同样未有任何的电子烟商家,被指出售含有毒品,尼古丁等的电子烟液,或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及被控上庭。”

起诉人说,第3答辩人不发出营业执照给商家,也已越权。

起诉人也不认同第1答辩人,向广大媒体指电子烟液含有尼古丁和毒品成分的说法。

起诉人指答辩人的行为和做法,已让起诉人的会员蒙受损失及面对压力,即使他们目前已做促销活动,但依然担心有关单位会再次取缔,让商家无法在明年1月1日前清掉所有货源。

起诉人说,答辩人令起诉人蒙受损失,因为后者是自掏腰包购买货源,甚至已在州内外订购货源。

对是否禁售有疑惑

祖哈斯尼指出,由于其当事人对于电子烟是否被禁售一事感到困扰,而选择提出法律诉讼,要求法庭作决定。

他周一在吉隆坡法庭外向记者指出,虽然柔佛州已禁止发出营业执照给电子烟商家,以致商家们的货源被执法单位充公,但至今,依然没有说明电子烟是否已牴触毒品法令。

此外,其中一名电子烟商家莫哈末泰益受访时指出,他在森美兰出售电子烟已有3年,大约在2个月前,卫生部官员突然到其店面出示一张通告,指他已牴触法律,要充公其电子烟及周边产品,当时并没有警员在场。

他说,他当时没有给予机会解释,他是有营业执照的。

“我不知道我的货目前在哪里,政府官员至今也没有告知下一步行动是什么,会否将我提控上庭。”

他说,他是跟亲友借钱开始这盘生意,卫生部官员充公其货源后,导致他蒙受5万令吉损失。

他说,目前没有法律说明电子烟是否触法,若有法律,他们一定会遵守。

谴责市议会没收电子烟

利瑞安阿都拉则指出,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目前已有1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出售电子烟和周边产品。

他指责柔佛州市议会作出没收电子烟的决定,因为商家们已决定要迁出柔佛州,到其他州发展。

“我们选择入禀法庭,不是挑战政府,而是要讨回公道,尤其是向卫生部官员。”

他指出,柔佛州苏丹指明年1月1日才全面禁止出售电子烟,但该州市议会目前已陆续开始展开取缔行动,这是否意味着政府官员不遵守苏丹的谕令?

他说,电子烟课题纷扰已久,但是卫生部长至今却没有给予明确的指示,继续沉默寡言。

“我们会在短期内向首相提呈备忘录,指责这名部长的行为,同时也要告诉这名部长,因为他不负责任的行为,已有许多人不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支持他。”

他说,该协会是捍卫马来商家的权益,因此在这项诉讼中,他们绝不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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