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提空聯名存款可報警 能私下和解會更好
兄長將兩人聯名的戶頭存款提空,用以繳付信用卡債,承諾一年後歸還卻不了了之。
⊙張小姐指出,她和兄長於3年前開了一個聯名戶頭,兩人每月都會往戶頭存放500令吉。
她說,去年年初,兄長在未通知她的情況下,將戶頭內的存款全數提出,用以繳付兄長積欠多年的信用卡債。
“隨後,哥哥承諾會在一年後歸還,至今已到一年的期限,哥哥卻一分未還。”
張小姐想問,她可否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其兄長歸還她那一份的存款?
★麥嘉強律師
張小姐需確保自己和哥哥先前並未有任何承諾,允許對方動用戶頭存款。
之後,張小姐可以帶著自己過往存款的證明,如存款單據等,到警局報案,因為其兄長如此私自動用他人存款,屬刑事案件。
不過,我建議張小姐最好還是先和兄長交涉,盡可能私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