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患不防必成大禍
政府部門、政聯公司及相關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堵住貪污與行賄漏洞,並採取行動對付陽奉陰違的部門與公司,杜漸防微;如此,反貪與肅貪,才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貪污問題困擾各國政府,我國也不例外,大馬政府為了改善貪污印象排名,傷透腦筋;為了有效杜絕貪污,反貪污委員會被賦予獨立自主權,但沒提控權,猶如跛腳鴨,導致該委員會提出改善措施建議,沒受到政府部門重視。
以防範為導向
這一次,反貪會通過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向政府部門發出通令,以加強監督部門內的貪污舞弊問題,防止部門主管級人員貪污濫權,明顯是以防範為導向,但嚴格落實防範措施與執法,仍不可被忽略。
肅貪努力沒取得預期成果,政府部門的執行力與公務員的態度是關鍵,尤其是一些部門,敷衍反貪會防貪建議,涉貪官員沒有受到嚴懲,變本加厲。
標准作業程序不是櫥窗擺設,各部門、企業必須嚴格遵守指南,尤其是執法官員,更需根據程序展開執法工作,不可以“搞關係”,打開貪污濫權的漏洞。
官民配合打貪
反貪、肅貪,須從日常生活與工作中開始,並且要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貪污,不一定涉及金錢,一場飯局、一趟旅遊、禮物餽贈,都有利益收授之嫌,因此,打貪努力,需要官民配合。
人民、商家或官員,不可以對貪污問題抱著無所謂態度,或為了方便、省時而行賄官員;經常接觸民眾的官員,更不能藉彼此的利害關係,為自己製造貪污機會,助長貪風。
小患不防,必成大禍;正視貪污問題,才能杜絕貪污,打造廉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