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專員:非黨員無權入稟 納吉獲准撤銷阿妮娜訴訟
(吉隆坡31日訊)高庭今日接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巫統執行秘書阿都拉勿,就浮羅交怡巫統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向納吉追討26億令吉案訴訟的撤銷申請。
高庭也諭令阿妮娜繳付1萬令吉堂費。
承審的司法專員查基認為,阿妮娜已不是巫統黨員,並且在黨內沒擔任黨職,因而無權將此事帶入法庭;這意味著,阿妮娜不能再繼續向首相追討26億令吉案的訴訟。
阿妮娜代表律師哈尼夫在庭外告訴記者,訴方會針對今日的結果,提出檢討上訴申請。
認為訴訟無聊
另外,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里占也向記者指出,司法專員是以3項論點接納他們的申請,即阿妮娜不再是巫統黨員身分,她沒有權力將此事帶上法庭。
“其二,雖然阿妮娜曾以股東代表提出訴訟(derivative action),但她不再是黨員,因此她也無權這么做;其三,此事是巫統黨內的事情,她(阿妮娜)不能說此事涉及公眾利益。
“基於以上的論點,司法專員認為此訴訟是無聊、瑣碎、濫用司法程序,因而接納我們的申請。”
阿妮娜是於8月28日,就26億令吉政治獻金入稟法庭,起訴納吉和阿都拉勿。
她在訴狀中要求追回6億5000萬美元(24億7000萬令吉)的政治資金;這筆錢佔26億令吉政治獻金的95%。
她之後再次入稟法庭申請庭令,要求凍結納吉資產,包括納吉位於吉隆坡的私邸,及從西亞獲取的26億令吉獻金的剩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