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源:難將涉案者定罪 未有法令保障個人資料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31日訊)資深律師陳思源說,目前國內還沒有隱私法令,可以有效保障及防止個人資料外洩,即使現有的刑事法典及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也存有一定技術問題,很難將涉案者定罪。
他解釋,資料外洩者並沒直接對受害者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資料外洩者多數是通過電腦科技,與受害者沒有直接接觸,並在有一定距離下,將這些受害者的數據資料洩露給第三者;整個過程是間接進行和發生。
“它不像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直接通電話,用言語恐嚇或勒索對方來得直接。”
國家行政很大漏洞
針對國內逾30萬名大馬教育文憑(SPM)及大馬高級教育文憑(STPM)考生的個人及家庭資料外洩事件,陳思源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如果此事屬實,現有法令不足以對付資料外洩者,形如“老鼠拉龜”,無從著手。
“一旦提控上庭,涉嫌外洩資料者還可辯護說,沒有證據可證明其行為對受害者造成何種威脅或不利。”
他引述,考題外洩也曾發生,資料外洩事件也不只一次發生,這反映國家行政出現很大漏洞,政府官員及公務員的人品操守也有問題。
他強調,但過去經驗看到的,政府為了維護自己形象,在應對這類事件是採取“家醜不外揚”,低調或私下處理,並沒有給人民公開交代,很多時候甚至是不了了之。
他認為,人民有權問責,政府官員真的可靠嗎?
目前,教育部已就30萬考生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展開調查,主要查出源頭,即到底是州或縣教育局,還是校方洩露學生資料。
黃啟斌:勿輕信陌生來電
執業律師黃啟斌說,社會風氣敗壞,個人資料外洩,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進行勒索或詐騙等不法勾當。
他促請民眾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陌生來電,必要時向當局投報。
他說,當資料外洩,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對方可能會利用這些資料,進行電話勒索。
“所以在接獲類似電話時,不要一聽到對方講得出家人名字,就信以為真,可能對方手上有的只不過是數據資料,家人未必在他們的魔掌,不要輕易掉入陷阱。”
“資料外洩是防不勝防,唯若任何人發現或懷疑個人資料外洩,必須向個人資料保護局投報。”
他說,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下,牴觸法令者罪成可判最高3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2年。
他補充,受委調查案件的個人資料保護局官員,賦予警方將嫌犯逮捕歸案、入屋搜查及充公證物的權力。
私立學府買學生資料招生
馬來西亞私立大專及大學協會理事李華安博士說,曾聽說有些私人學府因為招生反應欠佳,學生來源減少,通過不法管道購買學生資料,進行招生。
他說,目前,該會沒有接獲非法集團兜售學生資料的電郵或電話號碼,一般校方也會拒絕。
他講述,一般私人學府是不會主動索取學生資料,若有學生咨詢課程,校方只會記錄學生名字和聯絡,以便通和對方課程詳情。
“只有學生正式報讀,校方才會有學生資料,若學生有申請國家高等教育基金,或私人學院本身的獎貸學金,校方也才會要求學生提供家長資料,以供評估學生的家庭經濟條件及申請資格。”
他強調,校方只會保存這些學生資料,別無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