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人扮李嘉誠私生子集資11億 廈門富婆詐騙囚終身
(中國‧廈門2日綜合電)曾派人扮香港富豪李嘉誠私生子進行詐騙的福建廈門昔日億萬富婆李寶華,周四被廈門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李寶華(39歲)于2006至2011年間涉集資詐騙16億人民幣(約11億令吉),及后雖有部分投資者獲她還錢,但仍有4億多未還。
《福州新聞網》報導,李寶華出身廈門貧困農家,1999年已曾因詐騙于廣東被判勞動教養兩年。至2006年時忽然“衣錦還鄉”,開KTV建立有錢朋友人脈,以小錢“逢借必還”等方式取信于人。
及后她建立起“廈門明大集團”王國,聲稱涉房地產開發、休閒娛樂等業務。她同時以支付2至24%高月息為誘餌,借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向30多人借款集資達16億人民幣。
燕窩當水喝
但實際上,她卻把資金用于支付前期非法集資的部份本金和高額利息,以及購買住宅、珠寶首飾等用途。
警方調查發現,李寶華的生活窮奢極侈,私藏幾百箱燕窩供自己和家人當水喝。打一套美體針價值超過60萬人民幣(約40萬令吉)、9萬人民幣一針的美容針則一次打17針。LV、愛馬仕名牌手袋一買幾箱,還有多艘遊艇和20多部私家車等。李寶華有意透過奢華生活營造實力雄厚假象。
此外,李寶華聘請香港物業代理凌如發擔任明大集團董事,對外稱他為李嘉誠私生子、“香港遠東集團”的董事與股東,在明大投入大量資金合作開發包括“丹麥油田”等多個項目。
2011年底,因公司資金鏈斷裂李寶華曾人間蒸發。有受害人追債不果報警,警方展開行動,跑遍四川、遼寧、江西等大半個中國,翌年7月在上海抓獲她。
2015年最后一日(周四),李寶華因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等被判無期徒刑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等。而凌如發也因集資詐騙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