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鵬:雜亂有章── 你踩死的蟑螂是作家

作家和貪官同下地獄。判官說,最近太多人下來,要加快審訊,安排兩人同時受審。閻王判貪官下輩子做豬,作家心想自己下地獄已經沒道理了,大概判刑不會太重。

閻王說:“作家你嘛,下輩子做蟑螂,做五百世蟑螂,五百世后才renew,看能不能upgrade成豬。”

作家抗議:“有沒有搞錯?怎麼我比貪官還慘呢?”

閻王說:“貪官偷財,受害人賺回來也就了了。你出了本爛書,荼毒心靈,影響深遠。你要一直做蟑螂,直至這本書失去影響力為止。”

課堂上有人提問,寫文章需要傳達什麼道理嗎?我想起小時候聽過的故事。學員問我,寫作人寫個人生活對讀者來說,有什麼值得關心?我倒覺得不必太講究“文以載道”這回事,說大道理的文章往往最讓人噁心——作者算老幾?誰認識他本人?有多完美?有資格為文說教?讀者真要讀什麼大道理,去讀《聖經》好了,不必讀凡夫的文章。

當你讀一篇文章時,便是在吸收作者的個人經驗,這些經驗可能是完全新鮮的,也可能你經歷過,讀了相互印證。如此,就有所收穫了。寫得精彩的生活文章,道理就匿藏在裡面,因為智慧是生活提煉出來的結晶。大道理誰都會說,用心生活的人,不多。

我不主張文以載道,只要求文有所用,希望我的文字就算傳達不了什麼智慧,至少要有娛樂價值,不會讓讀者覺得讀了垃圾,浪費生命中的十分鐘。我買過台灣知名製作人柴智屏的書,讀到后半都智力發展受屏障,變成一條柴——因為內容都是灌水的,和書名無關,我有種被欺騙的感覺。接受寫專欄的機會時,我參考了幾位“名家”、“前輩”,都內容鬆散,仿佛把幾天的面子書發文剪貼一起交差罷了。既不載道,亦無所用。

我的魔術老師曾告誡學生,表演一定要精彩。台下觀眾百人,你五分鐘的演出如果不稱職,就謀殺了一百人五百分鐘的生命。寫文章是文字的表演,我也有這樣的堅持。希望以后你打死的那只蟑螂,不是我。

話說作家當了五百世的蟑螂后,再見閻王。作家哀求說:“閻王老爺,我出的書都爛了、recycle了,我至少可以當豬了吧?”

閻王說:“你嘛還得做五百世蟑螂,五百世后才renew,看能不能upgrade成老鼠。”

作家震驚:“為什麼?!”

閻王說:“誰叫你還把文章發在面子書?”

周若鵬──詩人,卻不安分于寫詩,科技創業、魔術舞台均有所涉。雜七雜八,然自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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