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投訴局過去4年 接獲投訴大幅減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公共投訴局過去4年 接獲投訴大幅減少

(吉隆坡4日訊)公共投訴局總監拿督拉韓沙里指出,該局每個月平均都接獲500至600宗投訴,但過去4年來,該局接獲的投訴已大幅度減少。



他指出,2011年,該局接獲1萬3256宗投訴,2012年有1萬2546宗,2013年減少至9379宗,2014年只接獲7000宗投訴;2015年11月,該局接獲的投訴減至5895宗。

他說,自2011年開始,該局解決了超過90%的投訴案;去年截至11月,該局也解決了93.1%的案件。

拉韓沙里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說,2015年截至11月,該局接獲的公眾投訴案中,有36%針對政府部門延誤或沒有採取行動,及13%是執法無能。



“其他投訴個案包括公務員濫權、行為不當、不遵守程序、不滿意人力資源的素質、缺乏公共設施、不公平採取行動,及在政策執行上有不足之處等等。

15天內解決投訴個案

另外,他說,該局也接獲公眾投訴,不滿政府落實消費稅,但該局不能夠處理,因為這是國家的政策。

他指出,該局也曾接獲有關針對一馬發展公司的投訴,但這也不在該局權限內,有關案件目前由反貪會處理。

“一些案件是我們不能處理的,包括政府的政策和已經上法庭的案件。”

他說,該局的指標是要在15天內解決投訴個案,如果有關個案無法在有關期限解決,該局會要求相關的部門解釋。

“但是,這仍得取決投報個案內容的複雜程度,一些複雜的個案,會須要超過15天時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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