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奸污女儿报复妻子 移民局官员控强奸 有条件保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涉奸污女儿报复妻子 移民局官员控强奸 有条件保释

移民局官员与妻子婚姻触礁,竟摇身变兽父对稚龄女儿施暴,作为报复手段?!



森州移民局一名官员涉嫌强奸和鸡奸年仅4岁的女儿,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被告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1名担保人及5项附带条件保外候审,并于2月5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托历(57岁)共面对2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去10月尾至11月中,在芙蓉蓬莱英比岸花园住家,与4岁女儿发生性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和女儿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鸡奸),牴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在首控状下被判处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或执行其中两项刑罚。

次控状则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或执行鞭笞。

被告在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罪行,其代表律师拿督哈尼非求情时指出,任职于移民局的被告在被警方逮捕后,已被停职停薪,由于为其担保的友人为自雇人士,因此向法官建议让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外出。

芙蓉地庭法官法蒂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1名担保人以及5项附带条件保外候审,并将此案订于2月5日过堂。

据悉,被告因不满受害者母亲向他提出离婚,竟作出报复,强奸和鸡奸年仅4岁的女儿,以向其报复,使女儿人生蒙上阴影。

受害者于去年12月11日向一名女亲友讲述经历后,女亲友转而告知受害者母亲,才揭发狼父对女儿干下兽行,并向警方投报。

被告被庭警带往警局时,以白色塑料袋套头,以躲避媒体的镜头。
被告被庭警带往警局时,以白色塑料袋套头,以躲避媒体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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