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交朋友投资外汇 青年亏3万 揹6万债
(芙蓉5日讯)青年信任朋友,任由对方持提款卡提款处理外汇投资,结果3万令吉投资款项化为乌有,青年还欠下银行逾6万令吉,苦不堪言。
芙蓉青年卢志强(25岁,从事电脑维修)今日在母亲萧玉莲(57岁)陪同下,向行动党罗白区州议员萧金良及助理甄志康投诉。
卢志强指出,他于2012年从事木板业,每月收入仅1200令吉,当时一名在工作上认识了半年的朋友,游说他以3万令吉开设外汇户头,并说明只要不动用户头的款项,每月可赚取2000令吉。
不敢告诉家人
“对方安排我到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再列印公积金结单,交给对方处理。”
一周后,该名朋友安排在一间咖啡室,让卢志强签署银行贷款申请文件,两周后,又在一间嘛嘛摊,把银行存摺及提款卡交给他。
卢氏指出,他没有去过外汇投资公司,由于相信这名朋友,把提款卡交给对方,让对方前往银行提款,以便存入外汇户头,至于有没有存入,他并不知道。
“2012年5月,朋友来电通知我,由于他有挪动外汇户头的款项,我的外汇投资已失败。”
卢志强说,他不敢告诉家人此事,一年后,父母收到银行寄来的催收贷款信,才得悉他欠款。到了2014年,欠款加上利息,总共拖欠银行6万8000令吉。
他说,事发后,他并未联络上该名朋友,也不清楚对方在何处,但在2014年4月,对方通过马青受邀中委李麒昌召开记者会,反申诉自己是受害者,并已向警方报案。
银行要将受害者判穷籍
萧金良指出,事主卢志强当年的收入只有1200令吉,不可能申请到3万令吉的银行贷款。而且更奇怪的是,贷款文件竟不是在银行签署,而是在外头进行。
他说,卢志强2013年开始收到银行寄来的贷款催收信,而且在2014年收到银行发来的律师信,但据他向该间银行了解,银行声称因发现有很多类似案件,所以没有起诉卢志强,而要将卢氏判入穷籍。
萧金良提醒刚出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要小心,因为收入低,是不可能借到高额款项。
他说,他将会劝告卢志强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