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体验发医药报告 4医生被控不认罪
(怡保5日讯)4名医生今日被控在没为申请者体验下,便发出供更新商用车辆执照的医药报告,但皆不认罪,案订2月5日过堂。
被告潘志段(62岁)获准以1万令吉及1人担保,另3名被告阿末(58岁)、巴达马那丹(55岁)及潘汉彬(68岁)则各须以5000令及1人保外候审外,3人必须遵守每月往邻近反贪会报到的附带条件(人名皆译音)。
首被告阿末被控于2013年3月7日在打巴的诊所,在没为祖基菲体检下,发出适合驾驶商用车辆的医药报告给后者,往打巴陆路交通局更新商用车辆执照,触犯刑事法典465条文。
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被告巴达马那丹、第3被告潘汉彬及第4被告潘志段,则被控于2013年3月7日,分别在曼绒诊所、怡保狮尾诊所及宜力诊所,在没为莫哈末赛夫、苏比阿及莫哈末费道斯体检下,发出适合驾驶商用车辆的医药报告给后者,往陆路交通局更新商用车辆执照。
反贪会主控官努鲁副检察司指案件涉及公众利益,要求法官准4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若要求调低保释金,则需遵守每月往邻近反贪会报到的附带条件。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阿末沙米、曼吉、米欧及沙迪瓦,皆要求调低保释金额,指案情并不严重,保释金是确保当事人依时出庭,应定在适当金额,而非偏高的保释金。
法官英特拉聂拉聆听双方诉求后,准被告潘志段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而另3名被告阿末、巴达马那丹及潘汉彬则以5000令及1人保外候审,唯3人必须遵守每月往邻近反贪会报到的附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