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促销首要条件 70%以上商品都降价
(布城6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指出,70%以上商品都要降价,是商场举行减价活动的首要条件。
该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这条例被一部分人士误解为,商品折扣需高达70%。
文告指出,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韩查再努丁于去年12月2日,在一项记者会上,公布举行大减价活动的新条例。
再者,商家必须在减价商品上,贴出减价前、后的价格。
文告也指出,大减价告示需贴在显眼位置,而减价商品及其价格,则以买家容易看到的形式展示。
商家违规可坐牢
“所有欲举行大减价活动的商家需获得贸消部批准;而注册商号、活动日期及贸消部标志,须在宣传中表明。”
此外,除了政府规定的一个大马GP购物节、一个大马购物嘉年华及一个大马年终大促销,其余的减价活动期限为30天;而商家必须在结束大减价活动的17天后,才能举行下一次的减价活动。
文告指出,商家可上网申请减价活动告示,网址是njm.kpdnkk.gov.my。
“任何违反2015年商品说明条规(促销价格)(修订)商家,首次违法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以此类推。
“对于个别违法者,首次违法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