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6日訊)女路霸用駕駛盤鎖砸車及男子撞車案今日過堂,由于控方必須等待院方醫療報告,承審推事莎拉米雅擇定案件于2月15日過堂。
主控官西蒂法蒂瑪副檢察司今早按照程序,移交法庭文件給被告,被告謝健業(譯音,承包商)的代表律師斯里甘碧萊,而受害者莫哈末沙菲利的醫療報告因尚未出爐,無法一同呈交。
被告被控于去年10月28日早上10時30分,于雪州梳邦再也SS15/5A商業區的泊車位,蓄意致傷1名68歲的退休人士莫哈末沙菲利,即推倒受害者導致其右手臂撞到車鏡,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1年及罰款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外,被告較早前也被控在上述同一時間及地點,蓄意破壞受害者莎莎法麗娜的轎車,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2年及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代表律師斯里甘碧萊陪同下出庭,而受害者莎莎法麗娜,及其父親,也是受害者的莫哈末沙菲利則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