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欲出售父遺產 須獲法庭發執行令

父親生前沒立下遺囑,兄弟姐妹擔心無法出售遺產!

⊙來自吉隆坡的周女士指出,父親生前在霹靂州有片油棕地,但約3年前逝世時沒辦理遺產分配手續。

她說,由于父親沒立下任何遺囑,其遺產現在交由遺產執行者名下處理,對方有意把遺產轉至兄弟姐妹名下。

她說,他們共有8名兄弟姐妹,因為涉及人數太多,且多半已年邁,決定把油棕地賣掉兌現現金更實際,減少日后不必要的麻煩。

她說,其中一名名兄長有意願購買這片油棕地,是否會受阻?

她也想瞭解哥哥與父親聯名的定期存款(Fixed Deposit)遭凍結,該如何解決。

★陳博雄律師

首先,事主必須了解父親遺產是否已拿到遺產執行令。

若事主手上已掌握和擁有法庭發出的遺產執行令,只要所有人百分百同意出售土地,就可直接把父親留下的油棕地賣出。

至于聯名定期存款戶頭被凍結,一般若有遺產執行令,死者遺產都不會面對太大問題,建議事主可聘請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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