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碧霞:雇主有权拒绝配合 追讨公积金勿超过6年
(怡保6日讯)行动党万里望州议员林碧霞指出,若雇主没为雇员缴交公积金,雇员应马上向公积金局投诉,因一旦超过了6年才追讨,雇主是有权拒绝配合。
她说,最近接到1名工程经理的投诉,指为老板工作超过10年,老板虽口头承诺缴交公积金,却一直没兑现承诺,迟至第7年才为他缴交公积金。
“该经理于2002年至2007年期间为该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固定薪水单,直到2008年,老板才为他缴交公积金。”
林碧霞今日在该党霹雳州总部召开记者会说,日前与该经理到公积金局了解情况得悉,若老板没缴交公积金,雇员必须在不超过6年内投诉。
“因公积金局有权指示老板交出薪水单,再根据薪水单追讨没缴交的公积金数额。”
她说,根据相关法令,若是超过6年才向公积金局投诉,即使有公积金局官员陪同上门,投诉者的老板是有权拒绝合作,包括拒发薪水单。
她劝请所有公积金局会员留意,若雇主没为雇员缴交公积金,应马上向公积金局投诉,但不可超过6年时间。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马、万里望北区支部副主席杨国泰、西华古马秘书甘纳斯古马及社青团华都牙也区团团长周锦欢。
死亡抚恤金须6个月内申请
行动党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马说,要申请公积金局死亡抚恤金,受益亲属须在会员逝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后的6个月内,主动向该局提出申请!
他说,55岁以下的公积金局会员去世,受益人将获公积金局发放2500令吉死亡抚恤金,失去工作能力者则获5000令吉。
西华古马也是行动党霹雳州署理主席。他说,由于最近社交媒体流传的公积金放发5000令吉死亡抚恤金须在2个月内申请的内容有误,担心会误导民众,所以他特在记者会讲解。
他说,由于公积金死亡抚恤金(Bantuan Kematian)是给会员指定的受益人或家属,这一点也出现纰漏,随时会遭不法之徒滥用;因此,他会就此事带上国会讨论。
他说过去有一些去世会员的指定受益人,并非亲属,也曾引起风波,包括指定受益人被填写了大耳窿的资料,导致家属无法得到这笔死亡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