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碧霞:僱主有權拒絕配合 追討公積金勿超過6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碧霞:僱主有權拒絕配合 追討公積金勿超過6年

(怡保6日訊)行動黨萬里望州議員林碧霞指出,若僱主沒為僱員繳交公積金,僱員應馬上向公積金局投訴,因一旦超過了6年才追討,僱主是有權拒絕配合。



她說,最近接到1名工程經理的投訴,指為老板工作超過10年,老板雖口頭承諾繳交公積金,卻一直沒兌現承諾,遲至第7年才為他繳交公積金。

“該經理于2002年至2007年期間為該公司工作,期間沒有固定薪水單,直到2008年,老板才為他繳交公積金。”

林碧霞今日在該黨霹靂州總部召開記者會說,日前與該經理到公積金局了解情況得悉,若老板沒繳交公積金,僱員必須在不超過6年內投訴。



“因公積金局有權指示老板交出薪水單,再根據薪水單追討沒繳交的公積金數額。”

她說,根據相關法令,若是超過6年才向公積金局投訴,即使有公積金局官員陪同上門,投訴者的老板是有權拒絕合作,包括拒發薪水單。

她勸請所有公積金局會員留意,若僱主沒為僱員繳交公積金,應馬上向公積金局投訴,但不可超過6年時間。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華都牙也國會議員西華古馬、萬里望北區支部副主席楊國泰、西華古馬秘書甘納斯古馬及社青團華都牙也區團團長周錦歡。

死亡撫恤金須6個月內申請

行動黨華都牙也國會議員西華古馬說,要申請公積金局死亡撫恤金,受益親屬須在會員逝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后的6個月內,主動向該局提出申請!

他說,55歲以下的公積金局會員去世,受益人將獲公積金局發放2500令吉死亡撫恤金,失去工作能力者則獲5000令吉。

西華古馬也是行動黨霹靂州署理主席。他說,由于最近社交媒體流傳的公積金放發5000令吉死亡撫恤金須在2個月內申請的內容有誤,擔心會誤導民眾,所以他特在記者會講解。

他說,由于公積金死亡撫恤金(Bantuan Kematian)是給會員指定的受益人或家屬,這一點也出現紕漏,隨時會遭不法之徒濫用;因此,他會就此事帶上國會討論。

他說過去有一些去世會員的指定受益人,並非親屬,也曾引起風波,包括指定受益人被填寫了大耳窿的資料,導致家屬無法得到這筆死亡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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