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指出,一旦發現商用車輛司機造假體檢報告,當局有權吊銷該車司機的商用車輛執照和手牌。
依斯邁阿末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該局不會就車主在申請商用車輛執照如貨車(GDL)、公共交通服務(PSV)和跟車員(Konduktor)執照時,提供造假體檢報告一事給予妥協,因為患病或不健康的司機將對自身、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威脅。
他說,由於司機長時間在道路行駛,因此在批准執照前,必須確認他能勝任及符合要求。
“這就是為什麼,司機要申請商用車輛執照,其中一項條件是必須通過健康檢驗。”
他指出,負責檢驗司機健康的醫生和,也必須負責任、誠實地完成體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