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破壞環境開採者 吳健南:大臣蒙損論具袒護之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嚴懲破壞環境開採者 吳健南:大臣蒙損論具袒護之嫌

(吉隆坡7日訊)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呼籲政府,嚴懲破壞環境的違法開採公司。



“根據週遭環境素質法令,當局有權向任何把危險物品、污染或丟棄物品排放到我國海域的人士,施予不超過5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他歡迎內閣議決從本月15日起,全面禁止關丹鋁土礦開採和出口為期3個月的措施,但認為政府僅規定所有開採公司,必須設羅厘清洗處和防污措施的做法,是過於仁慈和軟弱做法。

吳健南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州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要求所有遭受損失者可找他的言論,顯然是有欠妥當。



“作為一州之長,安南耶谷責任是取締和嚴懲相關的違規公司,然後讓蒙受損失的民眾採取民事行動向該公司索償。而非涉嫌越俎代庖袒護有關公司,或為其承擔責任。”

他促請當局根據民間所獲得的回饋,檢討和改善執法單位的貪腐弊端和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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