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傑誠:監督提煉煙液 電子煙需管制非禁止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7日訊)大馬電子煙市場開拓人符傑誠說,電子煙是新興行業,政府需要新條例管制煙液提煉與生產,但不是以“禁止”方式管制電子煙。
他批評那些實施禁止電子煙的州政府,在中央政府未有任何管制電子煙的決定之前,相關州政府就“自把自為”是很不應該,變相越權,喧賓奪主。
內閣日前討論統一管制電子煙措施事宜,期間也指示衛生部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制定管制電子煙條例,以統一中央政府的立場。
先深入研究
符傑誠今日向《中國報》發表看法時說,現在一些州屬禁止電子煙,一些州屬則沒禁,中央政府有必要制定管制電子煙的統一條例,並指示全國各州一致遵守和執行,避免混淆民眾,電子煙業者也不會難以適從。
他說,中央政府先要深入研究和瞭解電子煙,尤其要掌握電子煙液的製作成分,再擬訂獨立條例管制,續在全國統一實行。
他續說,電子煙液原本不含尼古丁,所以它不能歸納在現有毒藥法令管制範圍,因為它不含有毒成分。唯電子煙需要獨立條例管制,以避免不法商家或使用者將尼古丁或毒品,混入電子煙液。
“大馬電子煙市場佔世界榜首,充滿市場潛能,而大馬生產的電子煙液,有15%至20%出口國外,當中也為國家賺取不少外匯。國內約有1200至1500家電子煙公司,每家公司平均聘請5名員工,也製造不少的就業機會。”
柔州蘇丹依布拉欣諭令今年1月1日起,全州禁止電子煙,吉蘭丹、登嘉樓及馬六甲州政府也宣佈禁止電子煙,森美蘭和彭亨州政府只禁穆斯林抽吸電子煙。
禁與不禁 令人混淆
大馬電子煙及替代煙草協會主席里扎尼查卡利亞說,州政府禁與不禁的做法,令消費者混淆,業者也深感困擾。
他不明白,有關宣佈禁止電子煙的州政府,為何不能等中央政府作出最后決定?如此禁止電子煙,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衍生更多“地下活動”,“非法電子煙”將流入市場,到時消費者更難辨別哪些電子煙含有毒品成分。
他說,至少目前業者光明正大售賣的電子煙,是不含毒品成分,還是合法電子煙,一切尚在政府的監控範圍內。
“我們已請教一些宗教司對電子煙的看法,宗教司是正面看待電子煙,當然,回歸伊斯蘭的宗教教義,還是禁止穆斯林吸電子煙;全國穆斯林裁決理事會(Fatwa)有權禁止穆斯林吸電子煙,但無權禁止其他種族同胞吸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