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二手车女代理 青年监一天罚两千
(吉隆坡7日讯)22岁华裔青年或因“点错相”,误伤1名二手车女代理,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5个月替代。
推事胡丝娜也谕令被告,刑期从逮捕日,即本月6日算起。
控状指被告陈英龙(译音,活动经理)与3名在逃嫌犯,于本月5日凌晨2时左右,在位于甲洞孟加拉惹的J2卡拉OK及酒吧前方,使用武器致伤林丽鹃(译音,24岁),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立扎向推事求情时指出,被告今年22岁,犯下上述行为可视为“青少年问题”,他有年迈的双亲,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给被告一个改过机会,轻判被告。
主控官扎法祖基副检察司则基于女性应该被尊重及疼爱,被告身为男子不应该对女性动粗,且这属于严重罪行为由,建议法官重判。
案情指出,被告当时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使用木制物品殴打受害者脸部及头部,受害者随后询及为何殴打她,被告才反问受害者是否认识在上述酒吧工作的1名女子。
受害者不理会被告,继而跑到酒吧内求救,由酒吧内一名顾客报警。
受害者眼部受伤,目前已到士拉央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