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二手車女代理 青年監一天罰兩千
(吉隆坡7日訊)22歲華裔青年或因“點錯相”,誤傷1名二手車女代理,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1天及罰款200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便以監禁5個月替代。
推事胡絲娜也諭令被告,刑期從逮捕日,即本月6日算起。
控狀指被告陳英龍(譯音,活動經理)與3名在逃嫌犯,于本月5日凌晨2時左右,在位于甲洞孟加拉惹的J2卡拉OK及酒吧前方,使用武器致傷林麗鵑(譯音,24歲),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高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師阿末立扎向推事求情時指出,被告今年22歲,犯下上述行為可視為“青少年問題”,他有年邁的雙親,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給被告一個改過機會,輕判被告。
主控官扎法祖基副檢察司則基于女性應該被尊重及疼愛,被告身為男子不應該對女性動粗,且這屬于嚴重罪行為由,建議法官重判。
案情指出,被告當時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使用木制物品毆打受害者臉部及頭部,受害者隨后詢及為何毆打她,被告才反問受害者是否認識在上述酒吧工作的1名女子。
受害者不理會被告,繼而跑到酒吧內求救,由酒吧內一名顧客報警。
受害者眼部受傷,目前已到士拉央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