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商用車65歲以上不受保 遇車禍.無力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駕商用車65歲以上不受保 遇車禍.無力賠

(無拉港7日訊)大馬汽車保險聯營(Malaysian Motor Insurance Pool)不保65歲以上的商用車輛司機,導致73歲華裔司機發生車禍后,無力賠償,遭對方發出律師信,事隔2年都無法解決,而感身心疲累。



事主劉觀友于2014年8月26日在加影陳明莪瑪斯花園撞及一名婦女的車,對方索賠1萬5000令吉,保險公司卻拒賠,事主追究下才得悉,有關保單只處理21歲至65歲商用車輛司機的車禍賠償,65歲以上的司機不在受保範圍。

事主因無能力賠償1萬5000令吉而接獲律師信,案件糾纏兩年至今未解決,也令事主身心疲累。

事主今日與兒子劉子超,在無拉港州議員黃田志陪同召開記者會說,他自28歲開始駕車至今,駕駛經驗有40年,自從2年前發生交通意外,再也不敢駕車。



要求國行檢討條例

劉子超說,該名婦女的律師曾寫信要求大馬汽車保險聯營公司賠償,但該公司在去年5月22日駁回要求。

他說,父親駕駛的是載重量2噸的小型羅厘,商用車輛駕駛執照每年更新,車輛一年保費為408令吉15仙。

黃田志說,大馬汽車保險聯營不保65歲以上的商用車輛司機,是項不合理的條例,因為該公司已征收比一般保險公司更高的保費。

“陸路交通局允許65歲以上人士更新商用駕照,保險公司卻不保,很說不過去,這項條例可能令私人公司不再續聘65歲以上的司機。”

他去年11月致函國行財務調解局,當局答應在3至6個月內聆聽此案,他也要求國行檢討此條例。

潘東賢:駕照可更新應受保

馬來西亞重型建築機械業主公會主席潘東賢說,陸路交通局允許65歲以上的駕駛人士更新執照,保險公司卻不保,國行應針對此情況開會檢討。

他認為,既然陸路交通局可以發出駕照,司機就應該受保,否則發生交通意外時,人民如何付得起賠償金?

他指出,商用車輛駕照每年更新時都必須附上司機的健康檢查報告,而且他相信65歲以上駕駛人士的駕駛態度肯定比年輕人謹慎。

業者也不敢聘用

“國內有20至30%商用車輛駕駛人士都是65歲以上,國家還不能讓所有65歲以上的國人安心退休。”

他周四出席記者會上時,這么指出。

無拉港利豐工業區公會主席張成基及陳明再也工業區公會理事林俊邁,也出席記者會。

張成基說,大馬汽車保險聯營公司不保65歲以上商用車輛司機的條例,或令工商界不再聘請65歲以上的司機。

“老經驗的司機比較穩重,如果此條例不改,我們就無法再聘請他們,否則必須自行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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