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進良:開放30%自由市場 70%可負擔房屋或賣不出

(檳城8日訊)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檳州分會副主席拿督杜進良說,雖然檳州政府開放30%可負擔房屋到自由市場,但發展商也有可能賣不出其余的70%可負擔房屋。

他說,雖然檳州房屋委員會提供給發展商的申請者名單很多,但發展商較關注的是,州政府宣布的2萬2500個廉價及可負擔房屋單位中,至今真正賣出的有多少間?

杜進良也是怡保工程(IJM)高級總經理,他今早在檳國際會展中心舉行的“檳州產業峰會”之可負擔房屋論壇環節中,以主講人身分這么說。

發展商須承擔管理費

他以發展商角度提出上述問題說,如一項可負擔房屋計劃只有30%買主簽訂買賣合約,對發展商而言是非常冒險的。

“如發展商不加緊推動賣不出的可負擔房屋單位,以及移交給州政府的單位,發展商須承擔管理費。”

他說,檳房屋委員會是有提供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名單,但這不代表肯定賣得出給這些申請者。至今發展商只看到名單,卻不知道已真正賣出的可負擔房屋單位。

另外,他指出,承建可負擔房屋的發展商享有州政府的獎掖,包括可得較高密度,但一些計劃的售價還是不低,那是否人民真的可負擔?

“這對于那些依舊須遵照每英畝只能建87個單位的發展商,無疑是強大競爭。”

針對有關問題,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說,州政府預見發展商可能面對的問題,但他有信心,可負擔房屋不會賣不出,因為政府手頭上申請可負擔房屋的名單,已超過供應量的50%。

檳州產業峰會是由檳州房屋委員會及Penevents有限公司聯辦。

羅斯理:廉屋建設40年沒改變

檳州發展機構總經理拿督羅斯理說,一直以來,發展商建廉價及中廉價屋,是基于政府規定,不是出自真心建設,所以過去40年房產市場雖不斷革新,但廉價和中廉價屋還是40年如一日。

他說,40年前,廉屋售價2萬5000令吉,40年后售4萬2000令吉,價格翻倍了,但廉屋的模式和建設依然沒改變,還是跟40年一樣。

“也許,這是因為發展商是在強制情況下建廉屋。我們不難發現,許多舊廉屋除了地點佔優勢以外,其實並不符永續居住條件。”

他說,發展商提供的房子,是一個家,它應該是有素質的家。

佳日星:可負擔房屋政策奏效

佳日星說,檳州政府推行的可負擔房屋政策明顯奏效,申請者需求高,總是有名單輪候,而且根據國家房地產資訊中心(NAPIC)研究報告,可負擔房屋價位的房屋,是去年成交量最高的組別。

他指出,根據有關報告,儘管2014及2015年的房產交易量下滑,包括2015年首季交易量5637項(價值35億8000萬令吉)、第二季下滑至5564項(價值28億4000萬令吉),但可負擔房屋組別佔了32%交易量。

他說,2012年至2015年中,居住房產的6萬7119項交易中,2萬1318項的房價介于20萬至50萬令吉、1萬5959項目介于10萬至20萬令吉、1萬5777項低于10萬令吉,等于可負擔房屋價位佔了32%。

他也說,檳房屋委員會長期都有許多輪候名單,而且可負擔房屋推出后,房產市場明顯有降溫跡象。

先租後售難行

建議長期租憑

先租后售方式是否可行?發展商代表普遍不鼓勵。

杜進良說,如果發展商以先租后售賣樓,建了第一棟樓,就沒錢建第二棟樓。再說,發展商向銀行融資蓋建房屋,若要等收租如何還銀行錢?

他建議檳州政府,不妨參照新加坡政府組屋模式,由發展商建設廉屋及可負擔房屋后,移交給州政府,再由政府以“長期租憑”(Long Term Lease)方式提供給人民。

“比如新加坡政府以60年租契提供房屋給人民,若有關人士違反條例,政府可即時終止租憑,這種模式可杜絕廉屋被濫用或轉賣情況。”

他說,這種模式政府也是受惠者,因為政府是有關地段的持有者,租憑期限過后,政府可重新發展有關地段,進行舊區重建。

“很多人說這個模式不可行,但我認為,這是最理想的方案,有關方面包括政府、房產界和金融界,應一起詳細研究。”

他說,研究部分包括土地法典和銀行融資等,即人民如何能在法律允許下向銀行貸款,以在“長期租憑”計劃下買得房子。

宏升(Ideal)產業集團執行主席拿督黃繼樑,也認同杜進良的說法,認為先租后售其實依然存有許多問題,也認為不容易推行。

較早前,佳日星致詞時說,檳島5個縣屬至今有12項,涉及2萬2512個單位的可負擔房屋計劃。該計劃是于2013年宣布,2016年是“交貨年”,擁520個單位的第一期桂花城計劃預料今年尾完成。

至于檳州房地產公會要求州政府,檢討每英畝87個單位的密度政策,佳日星說,州政府很快會與該會開會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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