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順祥:不在吸納範圍 商業單位垃圾費須徵消費稅
報導:陳佩欣
(檳城8日訊)愛國黨青年團長劉耀輝在其面子書上張貼檳島市政廳賬單,內容指市政廳在收取垃圾費時,有徵收6%消費稅,質疑州政府早前指,檳島市政廳將自行吸納消費稅的決定。
對此,檳島市議員黃順祥說,檳州政府宣布由檳島市政廳自行吸納消費稅時,已有列明哪些稅務的消費稅是由檳島市政廳吸納,哪些是不被吸納。
他在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根據劉耀輝所貼出的賬單顯示,有關賬單是商業單位的垃圾費用,而商業單位垃圾費用的消費稅,不被市政廳所吸納,業者需要自行繳付消費稅。
業者需自行繳付
他說,那些商業用途如向檳島市政廳租借禮堂做生意等的消費稅,並不會被檳島市政廳所吸納,反而是門牌稅等的消費稅,則將由檳島市政廳吸納。
他舉例,由檳島市政廳吸納消費稅的稅務,包括巴剎、飲食中心、小販中心、民眾會堂、草場及體育館租金,至於不被吸納消費稅的則包括服務費(如商業單位垃圾費用)、售賣貨品(如市政廳條例)所得,及市政廳商業單位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