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得罪人非尋仇” 死者家人冀警方徹查
(怡保9日訊)“燒屋報仇1死2昏迷”案;女死者黎依玲(26歲)家人堅稱,死者不曾得罪人,因此絕非遭人尋仇,冀警方徹查這起奪命火災起因!
他們指,死者是朋友眼中的“開心果”。
死者大哥黎偉光(30歲)今日在怡保白蘭園喪府對記者說,目前,家人也不會對這起火災作出揣測,全交由警方調查,查出兇徒與動機。
在場包括黎依玲的二哥黎姚光(28歲)、母親陳翠儀(56歲)、好友黃玉琪(25歲)及表姐及友人。
與女傷者形同閨密
他說,妹妹租住發生火災的住家已經3年,之前不曾發生不愉快或可疑事件。
“該屋共有3名女住戶,包括妹妹、女傷者杜秀玲(36歲)及另一名偶爾居住的女租客。”
他說,妹妹與女傷者是好姐妹,甚至可以用閨密來形容,雖然兩人相隔10歲,但是杜秀玲卻像大姐姐般呵護與照顧依玲。
他說,在這起事件受傷的男傷者劉米耀(66歲)並非住戶,對方是女傷者的友人,當天剛好飲了些酒,在上述住家小憩,豈料遭受無妄之災。
為數不明的兇徒,于1月7日清晨以工具撬破第一花園雙層排屋玻璃門后,倒入大量易燃化學液體縱火,造成屋內3名華裔男女,1死2傷。
小枕頭“仔仔”陪葬
陪伴黎依玲26年的小枕頭“仔仔”,將會伴著女死者火化。
死者家人指出,依玲生前最愛的東西就是’仔仔”,有時也會稱之為臭臭。
家屬指出,這個小枕頭已陪了她26年,不但殘舊,且有她的味道,依玲常常會拿”仔仔”整朋友。
黎依玲的靈柩將于本月10日(週日)下午2時舉殯,送往巴占極樂社火化。
另一方面,此案2名傷者已經從昏迷中甦醒,一旦可以為警方錄取口供,將進一步解開這起火災奪命案的謎團。
到娛樂場兼職幫補母親
黎依玲在朋友與家人眼中是重情義和孝順的孩子,晚上在娛樂場所兼職的目的,是為了幫補其母親乾女兒的7歲女兒的上學費用。
她生前的好姐妹黃玉琪(25歲)指出,依玲是重情重義的女生,每週皆會返家陪家人。她白天任職書記,夜晚則在娛樂場所兼職。
她也說,依玲生前也非常疼愛其母親乾女兒的7歲女兒“寶貝”,寶貝的一切學雜費皆由依玲負責,兩人偶爾還會穿母女裝,並計劃在今年3月帶寶貝到柔佛旅遊,探望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