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罪人非寻仇” 死者家人冀警方彻查
(怡保9日讯)“烧屋报仇1死2昏迷”案;女死者黎依玲(26岁)家人坚称,死者不曾得罪人,因此绝非遭人寻仇,冀警方彻查这起夺命火灾起因!
他们指,死者是朋友眼中的“开心果”。
死者大哥黎伟光(30岁)今日在怡保白兰园丧府对记者说,目前,家人也不会对这起火灾作出揣测,全交由警方调查,查出凶徒与动机。
在场包括黎依玲的二哥黎姚光(28岁)、母亲陈翠仪(56岁)、好友黄玉琪(25岁)及表姐及友人。
与女伤者形同闺密
他说,妹妹租住发生火灾的住家已经3年,之前不曾发生不愉快或可疑事件。
“该屋共有3名女住户,包括妹妹、女伤者杜秀玲(36岁)及另一名偶尔居住的女租客。”
他说,妹妹与女伤者是好姐妹,甚至可以用闺密来形容,虽然两人相隔10岁,但是杜秀玲却像大姐姐般呵护与照顾依玲。
他说,在这起事件受伤的男伤者刘米耀(66岁)并非住户,对方是女伤者的友人,当天刚好饮了些酒,在上述住家小憩,岂料遭受无妄之灾。
为数不明的凶徒,于1月7日清晨以工具撬破第一花园双层排屋玻璃门后,倒入大量易燃化学液体纵火,造成屋内3名华裔男女,1死2伤。
小枕头“仔仔”陪葬
陪伴黎依玲26年的小枕头“仔仔”,将会伴着女死者火化。
死者家人指出,依玲生前最爱的东西就是’仔仔”,有时也会称之为臭臭。
家属指出,这个小枕头已陪了她26年,不但残旧,且有她的味道,依玲常常会拿”仔仔”整朋友。
黎依玲的灵柩将于本月10日(周日)下午2时举殡,送往巴占极乐社火化。
另一方面,此案2名伤者已经从昏迷中苏醒,一旦可以为警方录取口供,将进一步解开这起火灾夺命案的谜团。
到娱乐场兼职帮补母亲
黎依玲在朋友与家人眼中是重情义和孝顺的孩子,晚上在娱乐场所兼职的目的,是为了帮补其母亲干女儿的7岁女儿的上学费用。
她生前的好姐妹黄玉琪(25岁)指出,依玲是重情重义的女生,每周皆会返家陪家人。她白天任职书记,夜晚则在娱乐场所兼职。
她也说,依玲生前也非常疼爱其母亲干女儿的7岁女儿“宝贝”,宝贝的一切学杂费皆由依玲负责,两人偶尔还会穿母女装,并计划在今年3月带宝贝到柔佛旅游,探望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