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婦女穿及膝褲入校園,遭保安人員阻擋,還恫言“如果我有槍,我現在就開槍射你!”
穿著及膝牛仔褲和涼鞋的華裔女家長,于上個月23日上午11時許,陪女兒到亞羅牙也縣馬日丹那某國中買書時,被學校保安人員擋駕,最終換來“火爆”舌戰,家長唯有報案。
該保安人員要求林姓婦女(49歲)回家換上長褲才來,不過,林氏擔心返回瓜拉雙溪峇汝住家換長褲后,耽誤女兒買書的時間,因此與丈夫向保安人員理論。
其楊姓丈夫(55歲)受訪時說,當時妻子所穿的牛仔褲,並沒短過膝蓋,他與巫裔保安人員理論,希望能讓妻子進入該校,為就讀中二及中三的女兒買書。
穿著不暴露即可
“當時太太的衣著並不過火啊,牛仔褲確實有遮到膝蓋,沒想到保安人員竟不肯放人,還說:‘如果我有槍,我現在就開槍射你!’
楊氏當時被對方言語嚇著,並認為該話中帶有恐嚇,也因擔心人身安全,于當天上午到附近警局備案。
他指出,該國中在亞羅牙也一帶可說是“名校”,只錄取成績優良的學生,但校內的華裔學生不多,佔約10%。
繼去年發生了接二連三的政府部門衣著指南風波,內閣于去年7月1日指示重新檢討各部門的客戶衣著指南。
凡到櫃檯辦理公務的民眾,只要穿著沒有暴露,裙子不過膝、穿著短褲或短袖襯衫,依然可進入政府機構。
不過,以此述情況看來,楊氏認為妻子的穿著可過關,此事純粹是保安人員的個人問題,他已將此事交由警方處理。
甲教局:未接校方匯報
甲教育局主任阿布峇卡說,婦女穿及膝褲入校園被阻事件發生約兩週,至今他未接到校方匯報,因此,對此事毫不知情。
他是在記者詢問下,才知道發生此事,並指將向有關校長瞭解及調查此事。
不過,他坦承,一般上若事主已報案,教育局會把此案交由警方處理,權限也不在校方或教育局範圍內。
他勸請公眾,凡到政府部門辦事或是學校,必須依據衣著指南。
他說,在這情況下,有關家長可聯絡家教協會或校長反映所遭遇的情況,校方一旦接到投訴,就可根據標準作業程序(SOP),以和諧的解決方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