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擬援引防範罪案法 未審先扣對付刮刮樂
(吉隆坡9日訊)刮刮樂集團成員詐財無數,警方擬動用“未審先扣”的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和延伸)法令(POCA)對付他們!
據瞭解,警方有意援引1959年防範罪案(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來對抗刮刮樂集團持續在國內肆虐的惡勢。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副總監(情報和行動)羅斯蘭阿都華希說,這是基於警方過去雖有援用刑事法典420欺詐條文,將被捕的刮刮樂成員提控上庭,但因有者動用第三勢力繼續進行該不法活動,警方取得成效並不大。
因此,他近日將會和副檢察司會面和商討,在2項法令即刑事法典420欺詐罪和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和延伸)法令的策略上,哪個比較有效。
“警方希望動用POCA法令的建議,可以在打擊刮刮樂不法活動上取得成果,讓涉案者的嫌犯獲得應有的治裁。”
去年接524投報
羅斯蘭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透露,該局已著手收集這方面情報和罪證,以確定操控刮刮樂集團首腦的人士。
“我們相信刮刮樂集團首腦是由那些濫用商業執照的人士所為,以誘騙大眾來牟取更大利潤。”
根據報導,警方去年在全國各地接獲524宗刮刮樂集團詐騙投報,颳走高達1640萬令吉。
這個524宗詐騙案的數目,和前年286宗詐騙案捲走700萬令吉相比較,無疑上升數目令人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