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祥:涉及环境改变 私人地工程须申请
(槟城9日讯)槟岛市议员黄顺祥劝告地主们,即使是在私人地段所进行的工程,也必须向槟岛市政厅工程部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动工。不然一旦被发现,就会被下令停工并面对法律后果。
他说,在私人地段上进行的开发、建设、伐木等工程,都必须先取得市政厅批准。因为这些工程涉及环境的改变,市政厅必须确保工程不破坏附近环境,才可以批准。
黄顺祥今早巡视升旗山脚下一处相信为非法开发的山路时说,非法开发在槟城其实很多,但是不容易发现,尤其是山上的非法开发。因此市政厅非常需要公众人士提供的资。
他说,位于升旗山脚下的一处非法开发山路工程,早在2010年就被发现,当时的市政局发出停工令给地主,工程也停了下来。不过最近有人发现那里再次开工,并已经铺好了一段路。
他说,该处的工程停顿了逾五年,地主也没有向市政厅提出任何申请,最近却又再度动工。附近住了十多二十户人家,非法开发工程可能影响山地的稳定,造成土崩、水灾等问题。
采取法律行动
黄顺祥巡视后,当场要求负责人停工,并进行必要的申请手续。他说,他只是口头上要求他们停工,但如果周一他们继续开工,就会正式发出停工令,必要时还可能将现场的工具充公。
他们,由于该处一再非法动工,他们也会采取法律行动。
较后时,黄顺祥带记者再到另一处非法填土,并一度沦为建筑垃圾场的工地巡视,市政厅采取行动后,该处已停工一年多。他说,该处也位于隐密地点,如果没有公众提供的线索,市政厅官员很难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