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商被提控 549928 549928 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1日 被告黃子威(譯音)被判罰款1萬令吉。 不合作,控上庭! 華裔手機商沒遵守森州貿消局的指示呈上文件,週一(11日)早上被提控上芙蓉地庭,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萬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4個月禁監取代。 被告黃子威(譯音,35歲)是因無法在森州貿消局指定的限期內,應對方的要求交出所需的資料文件,牴觸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21(5)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