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诉林良实诽谤案 法官建议双造调解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建议,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进行调解。
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士今日在内庭接见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利占及林良实代表律师后,作出上述建议,并择定2月18日过堂时,告知法庭调解结果。
哈法利占在庭外向记者说,双方代表律师接纳法官的建议,因此双方会尝试先调解。
他指出,法官同时也指示,起诉人若要在调解期间提出各种申请,包括申请撤销案件,则必须从即日起的14天内入禀法庭。
他说,会向其当事人征求意见,是否要申请撤销案件。
征求当事人意见
纳吉是在去年10月27日入禀法庭,就林良实早前发表有关一马发展公司(1MDB)言论,起诉后者诽谤。
纳吉将林良实列为唯一答辩人,并要求普通、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林良实因在去年10月3日指出,基于纳吉的诚信受质疑,他认同前首相敦马哈迪要纳吉辞职下台的看法;他也认为,纳吉不应把别人的钱汇入本身银行户头,而被纳吉提告。
林良实较后在去年12月14日通过代表律师提出“反起诉”纳吉。
他在答辩书中指出,如果纳吉在乎其名誉,应该起诉所有过去及现有批评他的巫统领袖和媒体,包括马哈迪、《华尔街日报》及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
他说,纳吉兴讼的举动,是试图缔造一个印象,即将竭尽全力通过法庭程序维护自己的名誉,并以此合法化其行为。
林良实续说,纳吉起诉他诽谤,是滥用法庭程序和具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