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离婚分配 联名房屋各占一半
夫妻离婚,男方却不打算平分联名产业。
⊙刘女士说,她与前夫结婚3年,婚前联名买了一间房屋,也是两人一起供还房贷。
“近年,我们的关系变差,时不时都吵架,商量后决定离婚。”
她说,他们打算把房子卖掉,并平分所得,然而前夫却不同意平分。
“前夫表示房屋的首期是他出的,而且婚后,在我工作前,也有半年左右的贷款是他一人承担,因此不同意平分,而是要占三分之二。”
她指出,前夫为人计较,婚后家中的开销也从不负责,都是她在付出,而且还要负责一半的贷款,平分房屋所得,是她应得的。
她想知道,两人卖屋后,该笔款项会如何分配,是直接分成两份,还是其他方式?
★林若辉律师
基本上,联名的房屋都是各占50%,除非有特别状况,否则屋子出售后,律师是平分所得交给双方。
除非双方同意,就可以向律师要求,按彼此同意的比例分配,不然都是双方一半的。
如果事主担心,可以在日后签署买卖合约时,看清楚是否有条文,说明是让男方获得更多利益,若是如此,可以拒绝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