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诽谤索赔1200万 翁诗杰与彭茂燊庭外和解
(吉隆坡12日讯)马华前总会长丹斯里翁诗杰早前因一场生日寿宴,与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决裂,并起诉后者诽谤,索取1200万令吉名誉赔偿案,双方昨日达致庭外和解。
彭茂桑代表律师今日发表文告说,彭茂桑昨日已在法庭公开指将毫无保留的收回,他于2014年6月24日和30日,被翁诗杰视为具有诽谤性的言论。
文告指出,此案昨日在高庭司法专员南达峇兰面前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同意和解,因此彭茂桑在内庭签署和解声明。
文告说,至于翁诗杰起诉4家本地中文报章,包括《星洲日报》、《中国报》、《南洋商报》及《东方日报》诉讼案,翁诗杰也同意无条件撤销案件。
翁诗杰是在2014年12月2日通过陈、吴律师楼入禀法庭,起诉彭茂燊诽谤,并将彭茂燊列为唯一答辩人,也向答辩人索偿800万令吉普通赔偿、400万令吉加重赔偿以及每年附加5%利息,而利息则从入禀日期算起。
言论字面含有影射
翁诗杰在诉状中指出,彭茂燊于2014年6月24日,发文告给本地中文报章的内容含有对起诉人诽谤的文字。
诉状说,起诉人代表律师于同年8月19日发出律师信给答辩人,要求后者收回诽谤性字眼及虚假的言论,并向起诉人道歉,不过答辩人拒绝这么做。
诉状说,答辩人发表的言论字面上,无论是直接含义或影射性含义,都让读者认为含有诽谤的意思。
诉状说,答辩人虚假、毫无根据及信口开河指责是非常严重的诽谤,实际上等同于对起诉人的人格谋杀、使起诉人的人格、诚信、名誉受到严重损害,造成起诉人精神上的打击及异常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