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工廠沒退抵押金 可交租約讓律師研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重整工廠沒退抵押金 可交租約讓律師研究

租約到期后,業主要租戶把工廠恢復原狀,而多佔用2個月時間進行維修,業主是否能夠多征收2個月租金?



⊙陳小姐指出,她的公司租用一家工廠多年,租約在去年9月結束,他們也無意續約。

“我們通知業主這項決定后,要求業主退還我們當年繳交的抵押金。”

她說,業主在9月前往工廠時,要他們把一些改裝過的位置恢復原狀,他們也照做。



她指出,他們約花了2個月時間來重整工廠,才讓業主滿意,業主卻沒退還抵押金。

“我們的抵押金近6萬令吉,業主卻沒在我們交還工廠時給回。”

她說,業主后來還表示因為他們多佔用工廠了2個月時間,要扣起抵押金抵償租金。

“我們那2個月只是進行裝修,為何要算上租金?”

★林若輝律師

這可能是出自事主與業主溝通上的錯誤,所以導致事件發生,雙方事前可能沒有針對這恢復期間的租金談妥。

我建議的是,事主把當初的合約交給律師研究,看如何維護本身的權益。

或許雙方可以再商量,畢竟若鬧上法庭,也不是短時間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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