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1年前律師遭槍殺案 五司維持被告死刑判決
(古晉13日訊)11年前轟動一時的林安虎律師槍殺案峰迴路轉,聯邦法院五司今日維持高庭在2008年12月26日對被告林健財的絞刑判決,被告難逃一死!
被告在被高庭判決絞刑后向上訴庭上訴,並在2013年6月19日被判無罪釋放;控方將此案上訴到聯邦法院。
此命案發生在2005年2月18日傍晚6時15分,地點是在古晉橡膠路一間飲食中心前。事發時,他是載著太太陳秀珍,在倒退車時遭一輛摩哆車的后座乘客,在近距離內開了4槍受重傷,在送抵古晉砂中央醫院時不治。
案件共有3名被告,其中被控隱瞞實情的的沈永發,在2005年10月7日被判坐牢5年;另一被告林純飛則在2005年9月22日下午獲得假釋,后轉為控方重要證人。
另涉姦殺判死刑
另外,被告林建財也涉及1991年詩巫侯麗寶姦殺案,曾在1996年被詩巫高庭判處絞刑,但在2002年8月22日被上訴庭宣判無罪釋放,控方於2007年11月20日上訴得直維持高庭絞刑的判決。
林健財在上述兩宗不同的槍殺名律師林安虎案,以及姦殺侯麗寶的命案中,都是被判處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