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林成誹謗案代罪羔羊? “沒這回事!”

(吉隆坡13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否認,在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案中,讓后者成為《華爾街日報》的“代罪羔羊”。

首相在林良實反起訴案中的答辯書中指出,他不需要在起訴國陣成員黨同志誹謗前,就獻金存入私人戶頭一事,先對《華爾街日報》或他人採取法律行動。

他說,林氏作為“元老”在處理本身舉止所造成的影響,應該要更成熟和負責任。

根據《馬來郵報》報導,納吉否認林良實所指,入稟誹謗案是要讓后者成為“代罪羔羊或間接傷害”,以合理化接受該筆款項的做法。林氏有責任證明他如何成為“代罪羔羊”,況且他還形容自己是有經驗和有影響力的人物。

沒濫用司法程序

他說,林良實必須為指控他把人民的錢放進自己口袋的言論,負上法律責任,並以一句馬來諺語來舉勸林氏:“船走得太遠尚可回頭,話說得太滿則會有惡果”

針對被指濫用司法程序的指責,納吉指出,他有權依據法律,在任何時間、對任何誹謗他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他說,要他先採取法律行動對付誹謗他的《華爾街日報》、“砂拉越報告”或巫統,才來起訴林良實並非“先決條件”,后者無法以起訴人未起訴他人誹謗的理由,來逃避造成誹謗的責任。

納吉去年10月27日入稟法庭,就林良實早前發表一馬發展公司言論,起訴后者誹謗。

林良實在去年10月3日指出,基于納吉的誠信受質疑,他認同前首相敦馬哈迪要納吉辭職下台的看法。他也認為,納吉不應把別人的錢匯入本身銀行戶頭。

林良實較后在去年12月14日通過代表律師提出“反起訴”納吉。

哈法利占:林良實要求調解

「納吉未必親自出面」

隨著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昨日通過代表律師蘭吉星指出,他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誹謗訴訟庭外調解,必須由納吉和他兩人面對面洽談后,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占透露,他無法確定納吉會否親自出面洽談調解。

哈法利占今日在法庭外,被記者要求回應昨日林良實通過蘭吉星發表的文告時說,他還未與納吉會面,商討高庭建議調解一事。

尋求進一步指示

“我只是收到指示要解決訴訟案的調解,至于我當事人會否親自出面,需再尋求進一步指示。”

納吉因一馬發展公司課題,于去年10月29日入稟法庭,起訴林良實誹謗。納吉將林良實列為唯一答辯人,並要求普通、加重和懲戒性賠償。

12月14日,林良實入稟法庭“反起訴”納吉,指納吉濫用法庭程序和具惡意。

他在答辯書指出,若納吉在乎其名譽,就應該起訴所有過去及現在批評他的巫統領袖和媒體,包括前首相敦馬哈迪、《華爾街日報》及揭弊網站“砂拉越報告”。

他說,納吉興訟的舉動是試圖締造一個印象,即將竭盡全力通過法庭程序維護本身名譽,並以此合法化其行為。

高庭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今年1月11日建議,納吉和林良實進行庭外調解。林良實昨晚卻發表文告說明,有關調解必須透明討論任何問題,若納吉不能親自出席調解,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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