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枝:認知不深引爭議 3號保單只賠被撞者

獨家報導:丘惠萍,張曉真

(吉隆坡13日訊)大馬汽車保險聯營計劃(MMIP)下3號保單,到底保障誰?

早前馬來西亞羅厘同業總會總會長楊和育針對一名73歲商用車輛“超齡”司機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后,不獲賠償一事打抱不平。

大馬普通保險代理員公會助理秘書王亞枝卻說,凡是羅厘、德士、巴士等商用車輛皆在大馬汽車保險聯營計劃(MMIP)下投保3號保單,保單已闡明一旦羅厘司機在出差時發生車禍,撞上他人車輛,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給第三方(即被撞一方),而不是羅厘司機和羅厘公司。

羅厘公司自行承擔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講述,一家羅厘運輸業公司,旗下有很多不同年齡層的羅厘司機,公司隨時委派不同司機出差,換言之,公司不是為特定職員買保單。

“若羅厘司機發生碰撞,不論司機幾歲,保險公司都不會賠給羅厘司機,且羅厘方面的損失,需要羅厘公司自行承擔。”

楊和育日前指出,他得知一名來自無拉港的73歲商用車輛司機劉觀友于2014年8月26日駕駛小型羅厘,在某花園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當事人依據程序向大馬汽車保險聯營公司(Malaysian Motor Insurance Pool)申請索償,卻遭拒絕,反而接獲女車主發出律師信,還被車主追討1萬5000令吉賠償。

他對保險公司不負責任的做法,深感驚惊及不滿。

根據大馬汽車保險聯營公司投保的保單條文列明,受保人的年齡限制在21至65歲,引人爭議及疑問:“超齡司機不獲保險賠償”?

王亞枝講解,客戶對保險認知不深,保險代理員也或沒深入為客戶解釋有關“不受保障”的範圍,才會產生類似超齡司機不獲賠償事件的誤解。

鼓勵另投保個人意外保險

王亞枝鼓勵羅厘或其他商用車輛司機另外投保個人意外保險(Personal Accident/簡稱:PA),萬一發生意外受傷,司機可索賠。

“唯一些保險公司提供的個人意外保險,最高年限是70歲,投保之前必須查詢清楚保單細節。”

他說,若要保障司機的福利,僱主也可考慮為員工購買個人意外保險。

他再促保險代理,在客戶簽下保單前,務必仔細說明保單的功能和保障範圍,因為很多客戶都不會特別去翻閱保單內容,他們或以為買了保險,等同獲得十足保障。

楊和育促政府正視

馬來西亞羅厘同業總會總會長楊和育說,促請政府嚴正看待65歲以上“超齡”司機在意外后,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償的問題。

他說,保險公司接受65歲以上司機的投保,但在發生意外后不賠償,此舉很不負責任,對羅厘司機也不公平。

“既然陸路交通局更新執照給65歲以上人士,保險公司也接受超齡者的投保,為何意外發生后,拒絕賠償?反之生意就會做?!”

他說,若65歲以上者不獲保險賠償,恐怕僱主不敢聘用他們,這將加劇羅厘運輸業司機短缺問題,令業者雪上加霜,司機也飯碗不保。

他補充,這些超齡司機具有駕駛經驗,政府當局在發出手牌給這些司機時,也需有醫生證明書,說明司機健康良好。

他強調,保險公司不能以“超齡”理由,拒絕賠償給發生車禍索賠的羅厘、德士或巴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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