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無需借敦林洗脫罪名 “身為元老,他應該表現更成熟”
首相納吉否認,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是要讓后者成為“代罪羔羊”。
首相在林良實反起訴案的答辯書中,否認入稟誹謗案是要讓林良實成為“代罪羔羊或間接受害”,以合理化本身接受26億政治獻金的做法。
納吉認為,林氏有責任證明自己如何成為“代罪羔羊”,因為林氏形容自己是有經驗和有影響力的人物。
“林良實必須為指控他把人民的錢放進自己口袋的言論,負上法律責任;就如馬來諺語所言:船走得太遠尚可回頭,話說得太滿則會有惡果。”
針對被指濫用司法程序的指責,納吉回應,他有權依據法律,在任何時間、對任何誹謗他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林良實在去年10月3日指出,基于納吉的誠信受質疑,他認同前首相敦馬哈迪要納吉辭職下台的看法;他也認為,納吉不應把別人的錢匯入本身銀行戶頭。
納吉隨即在去年10月27日入稟法庭,就林良實的言論,起訴他誹謗。
林良實較后在去年12月14日通過代表律師提出“反起訴”納吉。
敦林要求“面對面洽談” 律師:納吉未有進一步指示
林良實昨日通過代表律師蘭吉星向首相納吉回話,指他與納吉的誹謗訴訟案庭外調解,必須由納吉和他兩人面對面洽談後,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占今日回應,無法確定他的當事人(納吉)會否親自出面洽談調解。
哈法利占今日在法庭外,被記者要求回應昨日林良實通過蘭吉星發表的文告時說,他還未與納吉會面,商討高庭建議調解一事。
“我只是收到指示要解決訴訟案的調解,至於我當事人會否親自出面,需再尋求進一步指示。”
納吉因一馬發展課題,于去年10月29日入稟法庭,起訴林良實誹謗。納吉將林良實列為唯一答辯人,並要求普通、加重和懲戒性賠償。
高庭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今年1月11日建議,納吉和林良實進行庭外調解。林良實昨晚卻發表文告認為,有關調解必須透明討論任何問題,若納吉不能親自出席調解,就毫無意義。